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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寻先烈足迹 寻找检察初心——贾宇检察长在新昌向梁柏台烈士纪念碑敬献花篮

新昌检察 浙江检察 2021-04-28

第1147期

追寻先烈足迹 寻找检察初心

天地英雄气,千秋尚凛然。每一方纪念碑,每一座烈士墓,每一段英雄故事,都是永不熄灭的精神火炬,赋予我们强大的精神力量。


4月3日,浙江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贾宇一行到梁柏台烈士的故乡新昌县新林乡祭奠英烈。浙江省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何小华,绍兴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翁跃强等陪同。


在梁柏台烈士碑亭前,贾宇检察长代表浙江省检察院敬献花篮,祭奠这位人民检察事业的开拓者,向他为党和国家作出的重大贡献表达由衷的敬意!

敬献花篮


随后,贾宇检察长一行来到新林乡银星村视察梁柏台纪念馆红色教育基地建设情况,听取梁柏台生平事迹介绍。


视察纪念馆建设情况

听取事迹介绍


青山埋忠骨,史册载功勋。今年是梁柏台烈士诞辰120周年。翻开中国革命史,梁柏台烈士是中国共产党早期党员之一,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法制建设事业的领导者之一和主要制订者,中国共产党局部执政时期人民政权的第一位司法部长和第一位检察长。他在引进苏联法制的同时,努力把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和中国革命法律建设的具体实践相结合,将以往革命根据地零散的立法进行整合和修订,促进了中华苏维埃法律体系的诞生。梁柏台主持起草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全面体现人民意志的红色宪法,在中国宪法史上具有重要历史地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重要历史渊源,是党领导人民依法治国的最初雏形,彪炳千秋!

梁柏台烈士简介:



梁柏台


梁柏台,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法律体系开创者之一,第一部红色宪法起草人、第一位红色政权司法部长和检察长,在中央苏区担任过司法人民委员等一系列重要职务,被誉为人民法制和人民司法的开拓者和奠基人。梁柏台 1899年出生于浙江省新昌县新林乡查林村,1918年考入浙江省立第一师范学校,1919年在杭州参加五四爱国学生运动和新文化运动。1920年9月,梁柏台进入上海外国语学社,学习俄文和马克思主义并加入社会主义青年团。1921年3月赴莫斯科东方大学学习,1922年底加入中国共产党。1923年初被派往苏联远东地区负责中国华工工作,创立了党在远东的工作基础;期间担任苏联伯力法院审判员。1931年7月奔赴中央苏区,起草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草案和宪法大纲、地方苏维埃政府暂行组织条例、暂行选举法、婚姻条例等重要法律法规。瑞金时期,梁柏台还担任过中央选举委员会主任、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司法人民委员、最高法庭委员、临时检察长、内务部代部长,与何叔衡、董必武被人们誉为中央苏区三大法官,也是红色政权第一位检察长。作为临时检察长,梁柏台代表国家指控了苏区反腐第一案——中央执行委员、于都县苏维埃政府原主席熊仙璧贪污渎职等一批贪腐案,开启了中央苏区反腐先河。1934年10月,中央决定梁柏台留守赣南,他坚决服从中央决定,担任中共中央分局成员、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办事处副主任,与项英、陈毅一起领导南方游击战争。1935年3月7日,梁柏台在率部穿越敌人封锁线时,身负重伤,不幸被俘。3月21日,被敌杀害于大余县,时年仅36岁。“男儿立志岀山乡,以身许国路漫漫。待到世界大同日,筑路架桥把家还”。这是梁柏台年少离开家乡时书写的豪情和宏愿。梁柏台被捕后视死如归、从容就义,兑现了他生前“为苏维埃流尽最后一滴血”的光辉誓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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